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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合浦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6-01 11:21:11 浏览: 【字体:

合政办〔2018〕56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合浦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合浦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下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组长由分管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协管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领导、县工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外宣办、综治办,县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和质监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县国税局、地税局、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合浦县支行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县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承办北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合浦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主任由县工信局局长兼任,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并报县政府备案。

 

 

                            2018年5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区、市驻县单位,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