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轮车在县城中心区限行的通告》的听证公告
为了加强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县城道路交通拥堵突出问题,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起草了《关于三轮车在县城中心区限行的通告》,已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拟举行《关于三轮车在县城中心区限行的通告》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起草的《关于三轮车在县城中心区限行的通告》有关内容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18年6月28日 10:00时
听证地点:合浦县治超办一楼会议室(合浦县交通运输局大院内)
三、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
1.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名额为 20 人。
户口在本县且年满18周岁,关心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市民 12 人。其中,残疾人代表1人(由县残联选定),妇女代表1人(由县妇联选定);户籍所在地为廉州镇的市民5人,户籍所在地为其他乡镇的市民5人。代表人选原则上,按以机动车出行为主的交通参与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非机动车、步行或乘坐公交出行为主等)的比例为1:1,从申请报名人员中抽签确定。
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媒体记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8人。
以上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交管大队邀请产生。
2.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信函寄至:
合浦县廉州镇金鸡西路38号,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邮政编码:536199)
传真号码:0779-7277915
电子邮箱:hpjgdd@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意见等。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和听证旁听人参加听证会时,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备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18:00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18年6月2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参加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听证主持人、听证监察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关于三轮车在县城中心区限行的通告》 等资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