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发改字〔2018〕214号
关于同意变更合浦县白沙镇公益性重葬墓园
一期工程项目业主及名称的批复
合浦县民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变更合浦县白沙镇公益性重葬墓园一期工程项目业主及名称的函》(合民函〔2018〕76号)收悉。2016年11月我局以合发改字〔2016〕402号批复了该项目立项,并于2017年10月以合发改字〔2017〕412号调整该项目立项,项目业主为合浦县民政局。为了便于项目推进,根据你局申请和县政府批复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变更合浦县白沙镇公益性重葬墓园一期工程项目业主及项目名称(项目代码:2017-450521-79-01-029467)。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原批复的合浦县白沙镇公益性重葬墓园一期工程项目变更为合浦县东港安乐公墓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业主由原批复的合浦县民政局变更为合浦县殡葬管理所。
三、其他内容仍按合发改字〔2016〕402号和合发改字〔2017〕412号批复执行。
接文后,请据此复开展下阶段工作,抓紧完善相关项目前期要件。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5日